印度独立之初,国内药品市场80%以上为西方药企所控制,药品的价格非常昂贵。尤其是西方药企提供的治疗癌症的药品价格,高达印度人均收入的30倍。
到了1970年,在印度总理英迪拉·甘地主导下,通过了印度独立后的第一部专利法律《专利法》法案,规定对食品、药品只授予工艺专利,不授予产品专利。这个法案非常的巧妙,关于食品和药品,不授予产品专利,制药公司和食品公司就无法通过以专利之名谋取暴利。这跟印度政府秉承食品和医药消费是穷人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的理念有关,这点小编要给印度政府点一万个赞。
该法案通过后,印度的仿制药行业蓬勃发展、快速扩张,迅速成为全世界低成本高品质药品的主要制造商和供应商。20世纪末,印度药品50%以上供出口,成为世界上第三大药品生产商、全球药品出口大国,其中大部分为仿制药。制药行业不仅成为印度经济增长的亮点,也为无力购买昂贵药品的非洲贫穷国家提供了更好选择,因此印度甚至被称为“第三世界药房”。
不过,印度动了欧美药企的奶酪,欧美怎肯罢休。印度刚在1995年加入WTO,美国人在1996年,就向WTO起诉印度,告印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利。这期间发生过几起案例,更加奠定了印度为仿制药大国的趋势。
德国拜耳公司曾在的2011年对印方提起诉讼,它研发的肝癌药物“多吉美”到2021年才过专利保护期,但印度早在2000年前就公开仿制贩卖。结果印度根本不睬拜耳公司,直接“强制许可”,印度专利局的解释是:“拜耳药物太贵,普通民众消费不起。”
直到今天,印度还在和欧美进行拉据战、搞托延战术,缓慢修改专利保护法。